微信扫一扫
潢川县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集合列队 整装待发
集合列队 整装待发
集合列队 整装待发
发放“致全县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张晋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开展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张晋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开展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张晋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开展
各整治现场
喷涂“警告标记” 规劝自行拆除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喷涂“警告标记” 规劝自行拆除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喷涂“警告标记” 规劝自行拆除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各整治现场
潢川网讯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群众非法加装电动车遮阳伞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按照《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理取缔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及电动二轮车违法加装遮阳伞(车棚)的通知》(通知[2019]17号)精神,近日,潢川县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整治前期开展广泛的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流动宣传车等渠道大力宣传,印制 “致全县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为传发,对全县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发出倡议通知,要求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响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本单位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清理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工作自9月27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整治队伍,共在全县城区共设立17个固定整治岗点。
整治工作采取先警告后强制拆除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整治工作中,对首次发现的违法安装遮阳伞(车棚)电动二轮车,采取喷涂“警告标记”,向其进行宣传,规劝自行拆除;对不听警告规劝,再次发现未自行拆除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
截止9月28日下午,共拆除遮阳伞5000多把,取得较好整治效果,赢得广大市民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