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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根据中共潢川县委《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潢文〔2019〕61 号文件要求,潢川三中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中学习文件精神,校级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承担“一岗双责”,对分管处室、年级组党员教师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落实,9月30日,三中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班子成员参会,传达学习《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根据《实施办法》第八条,三中党支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摸排、自查、民主评议,对于存在问题的同志,其本人提交书面说明材料,交由支部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具体处理意见,党支部书记程明广同志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实施监督执纪职责。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党支部安排相关同志,指导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限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
此项工作,是潢川三中党支部响应中共潢川县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而开展,工作开展以来,潢川三中党员教师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大大加强。校园里,比学习,讲奉献的氛围变得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