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到县实验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教育资讯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到县实验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转载 李斌2019/11/14 15:31: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实验中学 作者:甘贵芝 7487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IMG_20191113_084901.jpg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到县实验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IMG_20191113_085101.jpg

检查相关档案

mmexport1573693726105.jpg

座谈交流

潢川网讯 1113日上午,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王丽一行来到县实验中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王丽指出此次四个专项检查是在县纪委利剑行动之间的一次综合监督检查,也是一次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的监督检查,要认识到派驻监督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德云关于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的情况汇报,约谈了部分干部,查阅了相关材料,对我校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向激励以案促改工作、阳光校务推进情况以及两个一工作运行和四清单一报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查看的基础上,对实验中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有关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检查是在县纪委利剑行动之间的一次综合监督检查,也是一次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的监督检查,要认识到派驻监督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德云关于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的情况汇报,约谈了部分干部,查阅了相关材料,对我校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向激励以案促改工作、阳光校务推进情况以及两个一工作运行和四清单一报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查看的基础上,对实验中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有关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