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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到江集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到江集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到江集中学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检查
潢川网讯 11月19日下午,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副科级检查员王丽一行来到江集中学,对该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付池辉及校级领导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付池辉同志关于江集中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的情况汇报。随后督查组分别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向激励以案促改工作、贯彻县委“作风提升年”工作要求和县纪委全会精神情况,“阳光校务”推进情况以及“两个一”工作运行和“四清单一报告”执行情况四个方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督查。 检查组对江集中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
王丽指出,此次“四个专项”检查是在县纪委“利剑行动”之间的一次综合监督检查,也是一次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的监督检查,要认识到派驻监督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此次监督检查对江集中学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以及作风建设,起到了有力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