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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宣讲团走进县应急管理局

转载 蔡冯阳2021/06/02 19:53: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王志玉 7089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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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宣讲团走进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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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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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廷辉作宣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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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潘诗厚讲话

潢川网讯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6月2日,潢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廷辉一行来到县应急管理局,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宣讲,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诗厚主持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教育学习。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宣讲会上,李廷辉结合具体工作和实际案例,从“三个规定”在潢川县检察工作中的执行情况,“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宣讲。李廷辉指出,“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潘诗厚强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协力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会后,应急管理局全体参会人员逐一签订了《潢川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和《潢川县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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