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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行病学特征
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传染性:发病前1-2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较强;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暴露于病毒污染的环境可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
二、疫情处置
疫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以街道(乡镇) 为单位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做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低 风险区域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区域要果断采取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 依法依规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和实施交通管控等措施,做到发 现一起、扑灭一起。
(一) 传染源控制。
1. 确诊病例。发现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 行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
2.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 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且发病 7 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和 IgG 仍为阴性,可排除疑 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 IgM 和 IgG 不作为排除 指标。
3.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 2 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 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连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 14 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于 第 2 周和第 4 周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
(二)流调与溯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 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并实施封闭管控。按照属地化管 理原则,由报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县级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规范高效开展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聚集性疫情调查,在24 小时内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的个案调查,及时开展聚集性疫情调查。
(三)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并将其于 12 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 学观察的第 1、4、7 和 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 离后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 2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 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 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其密接的密接第 1、4、7 天核酸检测阴性, 可于第 7 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 有阳性结果,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 14 天。
(四)转运。
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密接的密接应安排专用车辆在规定时限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集中隔离场所。
(五)隔离管理。
合理选择集中隔离场所,严格做到单人单间。 居家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三、如何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一)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 2 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2 天开始,与其有近距 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二)密接的密接。
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 病前 2 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2 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 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 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 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三)一般接触者。
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以及共同暴露于商场、农贸(集贸)市场、 公交车站、地铁内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 判定原则的人员。
四、接触者管理
(一)管理方式与期限。
1.密切接触者管理。发现密切接触者应当于 12 小时内 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 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后 14 天;
2.密接的密接管理。发现密接的密接应当于 12 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 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密接的密接第 1、4、7 天核酸检测 阴性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 阳性,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3.一般接触者管理。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 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 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五、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管理对象。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
2.入境人员。
3.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
二、居家医学观察
(一)管理对象。
1.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如家庭成员中 仅 14 岁及以下儿童或孕产妇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 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特殊人群。
2.实施“7+7”的入境人员。
3.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
4.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 人员。 (二)管理期限。 实施“7+7”的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 续 7 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均采取 14 天居家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