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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财政局:聚焦“三个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转载 蔡冯阳2023/05/16 11:15: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财政局 作者: 2822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 一直以来,潢川县财政局聚焦“三个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出台了《潢川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建议按不低于15%执行)。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至少要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40%。通过采购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政采贷”等措施,切实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比例,因地制宜推动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尽快落地,确保实现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提升对企业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按照要求进入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通过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评标等新兴辅助手段完成,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大幅提高采购效率。同时,系统将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生成规范文档,达到对交易过程实施监控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线上编制投标文件、线上投标、线上开标过程,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和“零跑腿采购”。同时,供应商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零费用”,无需往返开标场地,将进一步降低供应商的参与成本。

三是着力建设公平守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禁止全县各预算单位使用资质入围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环境。对采用综合评分的,要求采购人合理设置评分标准,以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实现采购目的,减少事后的质疑投诉风险,确保了采购过程的顺利开展。督促合同执行。为确保供应商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情况清理,维护企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府公信力。

下一步,潢川县财政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和“放管服”向纵深发展,在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全县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网上商城采购,实现日常零星采购在线交易和在线监管,创新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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