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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老城办事处联合县法院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转载 瓮启兵2018/06/26 07:00: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老城办事处 作者:管理员 9823 阅读 0 评论 43 点赞

潢川县老城办事处联合县法院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活动现场

出席领导

活动由老城奶庙小学校长叶先林主持

县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飞宣讲

老城司法所所长王红宣讲

老城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魏雍作总结讲话

向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册

向同学们发放普法口袋书

调查问卷,征询教师意见

调查问卷,征询教师意见

调查问卷,征询教师意见

潢川网讯 临近暑假,学生即将离开校园,为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6月25日下午,潢川县老城办事处组织综治办、司法所、中心校等部门,应邀县法院,来到奶庙小学,开展了以“小手拉大手,学法用法一起走”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以及防溺水教育活动。老城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魏雍、老城司法所所长王红,县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飞,老城中心校校长李廷朝、副校长汪建新等领导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由老城奶庙小学校长叶先林主持。

活动中,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飞结合自身审判实践和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结合当前未成年违法犯罪特点,针对校园安全防范重点问题,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件为题材,就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侵害、如何防抢、防盗、防骗、防拐、如何远离侵害等内容向同学们一一支招,切实增强了大家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老城司法所所长王红结合该县及周边市学生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例,集中向学生宣传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强调防溺水的重要性。告诫学生珍惜生命,做到“三不一要”,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戏水玩耍,放学后要及时回家。活动现场还向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200多份,让学生了解安全知识,增强自己对父母、家庭、社会的责任感。老城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魏雍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最后,董庭长与其他同志一起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口袋书。

活动结束后,法院干警与街道司法所、综治办,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征询教师意见,以便今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此类活动。

通过这次讲座,不仅让现场的学生们提高了预防犯罪和识别违法、犯罪行为的意思,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也多了一份对生命和家庭的责任感。参加活动的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很好的安全教育课,一定要教育学生做到“三不一要”,为学生们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们努力学习,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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