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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徐晓鸽)近日,潢川法院高效审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6天,有效缓解了企业困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6年,被告王某某多次从原告潢川某商砼有限公司处购买商砼。2016年11月3日,双方进行结算,王某某尚欠原告货款268000元,因王某某未足额给付,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到某商砼货款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68000元)东关市场王某某 2016.11.3号”。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王某某拖欠至今未还,原告遂诉至潢川法院。
潢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判决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潢川某商砼有限公司货款268000元及利息(以本金268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2月2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
民营企业是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乘势而上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深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离不开法院的积极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做好营商环境工作,要“对标对表、自我革命,全力以赴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本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6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在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使涉案企业能将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来,为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潢川法院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努力为潢川企业发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