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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8月1日讯(李新杰)7月30日信阳潢川发生一起游泳溺亡事故,再次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在游泳中一定要谨慎,要注意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7月30日早上,潢川县城张某,在没有携带任何安全器具的情况下,到潢川游泳爱好协会游泳的地方去游泳,由于他不是协会成员,所以其他人也没有太注意他,各自游完后散去。早上8点多钟,张某的妻子发现张某迟迟没有回家,电话联系不上,便到游泳的地方找,却发现衣服和电瓶车钥匙在岸上,而水中找不到人,立即意识情况不妙,随向派出所报警。县局当即组织消防官兵打捞,同时向阜南蓝天救援队求救。蓝天救援队接到求救后立即携带救援设备赶到实施搜救。虽然救援队带有先进的声呐仪器,但由于无人目击具体地点和水面较宽,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将尸体打捞上来。
张某,61年人,年龄不大,他的悄然离去,使妻子失去丈夫依靠、孩子失去父亲的关爱,家庭损失惨重。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广大游泳爱好者一定要吸取一次次血教训。在夏季游泳的时候一要结队游泳,互相关照,力避一人单独外出游泳;二要携带必要的安全器具,如“跟屁虫”,在出现意外情况后可以自救;三要避免身体出现异样、酒后去游泳;四要杜绝剧烈运动后一头扎进水中;五要下水前做热身运动;六要发现情况后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