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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潢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河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黄某某因项目施工需要,与原告潢川某建材有限公司达成了供货合意。合意达成后,潢川某建材有限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并与黄某某办理对账手续,但河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黄某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共欠原告货款144123.2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潢川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毛鹏辉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认为本案主要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进行处理。毛鹏辉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8天。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涉企纠纷,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