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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潢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潢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对县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2月
二、评议对象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评议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202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所涉职能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潢川发挥作用情况。
(二)工作履职方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县委决策部署等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为本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办理情况。
(三)接受监督方面。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其他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4月7日—4月30日
五、各评议调查组联系方式:
第一调查组(评议对象:县发改委)
电话:0376-3935291 邮箱:hcrdxgw@126.com
第二调查组(评议对象:县民政局)
电话:0376-3932462 邮箱:zfgzpyd2dcz@163.com
第三调查组(评议对象:县公安局)
电话:0376-3926129 邮箱:15637683968@163.com
第四调查组(评议对象:县教体局)
电话:15188552669 邮箱:xw19880314@163.com
第五调查组(评议对象:县水利局)
电话:0376-3926129 邮箱:hcrdngw@163.com
第六调查组(评议对象: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376-3935262 邮箱:15937666791@163.com
第七调查组(评议对象:县财政局)
电话:0376-3166119 邮箱:13353693866@163.com
特此公告。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