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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集中研讨(扩大)会

转载 李芷萌2024/05/27 09:57: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刘宇环 1025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刘宇环)近日,潢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集中研讨(扩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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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部分修订内容解读。

在集中研讨会上,两名发言代表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学习内容,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中研讨会,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觉悟,强化队伍组织纪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要学纪于心,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更加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好、领悟好、成效好。要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强化规矩意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养成“坚持学”的习惯,在学思践悟中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把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守纪于身,将严肃执纪抓在经常。要知敬畏,行有所止。《条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行动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自觉在党规之内“前行”,在党纪之下“行走”。要存戒惧,行有所规。把严守纪律规定、恪守制度约束转化为行动遵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有所戒惧、有所约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守底线,行有所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把党规党纪作为准绳和戒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依法依规办事、廉洁公正司法。

要执纪于行,将学习成效落在平常。要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以党纪学习教育促审判质效提升,努力在做实审判管理、深化诉源治理、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成绩。要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巡察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要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研判、会商,进行专项治理。要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队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以党纪学习教育促廉洁司法,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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