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付店镇司法所:“酒”后意外身亡谁之过?“调解+普法”速化解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潢川要闻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付店镇司法所:“酒”后意外身亡谁之过?“调解+普法”速化解

转载 蔡冯阳2024/07/12 16:51: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付店镇党政办 作者: 1099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 2024年7月8日的凌晨一点多,余某与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等七人共同聚餐,席间推杯换盏。饭后,余某醉酒回家途中发生意外导致身亡。余某家属以同饮者存在重大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为由,要求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等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遂申请潢川县司法局付店司法所进行调解。

图片17.png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多次发生争吵,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付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一方面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安抚余某家属的情绪,告诫其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引导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以“背对背”的形式耐心对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等七人进行思想教育,教导其纠纷既然已经发生,就不能一味回避,只有正面回应余某家属诉求,才能早日解决争议。

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各方进行劝解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从“任性”回归“理性”。最终,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等七人对余某家属的诉求表示理解,并愿意就赔偿金额进行进一步协商。随后,调解员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论道理,耐心细致地向七名同饮者释明其在本纠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他们要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双方当事人情绪有所缓和后,付店司法所所长殷德勇引用付店镇类似纠纷的协商结果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结合余某家属的诉求和七名同饮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适时提出了调解建议。

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款达成共识,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转账或现金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这起因共同饮酒导致饮酒人发生意外的健康权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现实生活中因饮酒或劝酒过度引发的案件不胜枚举,提醒我们举杯有风险、喝酒需谨慎,无论是自饮还是同饮,都应“点到为止”,否则既伤害身体又伤害感情。同饮者也一定要相互关心劝阻,并承担起安全护送、照顾救治的义务,别让“小聚”酿成“大祸”。只有文明饮酒、适量饮酒,才能更好地“品尝”到诗和远方。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