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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起纠纷 人民调解暖人心——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转载 蔡冯阳2024/09/05 10:4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司法局 作者: 1009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 9月4日上午,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现场履行和解手续,有效地预防了矛盾纠纷激化,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耿某某及其家人住在某小区1栋楼1楼,龚某某住在同一栋楼的15楼,7月6日上午,龚某某在装修砸墙时砖块脱落造成耿某某家人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耿某某家人被送至县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耿某某及其家人要求龚某某赔偿医疗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共计50000元。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遂向老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了解了事发经过,理清了争议,通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等凭证,结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计算了赔偿数额。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各自的责任,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后达成一致赔偿数额,龚某某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现场一次性支付耿某某家人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2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为构建和谐老城、平安老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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