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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陆东起)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威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将纸上的判决落到实处,9月5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三十一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六点三十分,执行干警迅速在门前集结,迎着晨光,整装待发,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多路,按照既定的方案火速奔赴执行现场。
在办理一起周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在行动前联系执行法官称有被执行人房产线索,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所在地,但租客拒不打开房门,执行法官遂联系当地派出所,在民警的配合下,成功打开房门并对其进行训诫,租户答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团队对租房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在办理一起王某与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因长期无法与被执行人杨某取得联系,王某对该起案件进行信访,执行法官为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化解信访问题,执行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均无法取得联系,对其户籍地进行仔细摸排,找到了被执行人老宅,但家中无人居住,执行法官将摸排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
拘传被执行人陈某;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一辆。
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互相配合,耐心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共涉及执行案件14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3人,扣押车辆1辆,执毕案件4件,达成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35.4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不良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在勤,勤则不匮。下一步,潢川法院将不断优化执行理念,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放过任何线索,尽全力调查取证,用执行力度保障民生温度,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