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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公开庭审县农业局原工作人员杨某涉嫌受贿犯罪案

转载 李斌2018/11/07 19:51: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纪委监察委 作者:管理员 9363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当事人当庭忏悔

公开庭审现场

“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让单位、家庭蒙羞。作为一名党员,我辜负了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希望大家能深刻吸取我的教训... ...”被告席上,当事人深刻忏悔;旁听席上,鸦雀无声。

11月7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潢川县农业局原工作人员杨某涉嫌受贿犯罪一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乡镇领导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县农业局工作人员等共17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曾经的同事,如今站在了被告席,实在令人惋惜。”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庭审旁听,也是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让我触动最深的一次。”

... ...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感慨万千。紧张有序、规范高效的庭审,让全体旁听人员亲身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违纪违法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把执纪办案的目的定位到‘教育人、挽救人’上”,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一方面,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凸显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让同系统、同领域的公职人员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以案为鉴,在灵魂深处接受洗礼,紧绷法纪之弦,努力推动“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达到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目标;另一方面,又能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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