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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4月17日讯 “真要好好谢谢您,不然我们兄弟间不知道要闹出多深的仇怨,是你们挽回了我们兄弟感情……”4月11日下午,在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魏巍团队办公室内,肖家兄弟俩连连道谢。
正所谓“福善之门莫美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于内离”,和睦团结、亲密无间方是至亲相处的正确打开方式。然而,这两兄弟也曾恶语相向,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肖某甲和肖某乙是叔伯兄弟,曾经关系非常要好,2014年,肖某乙的儿子肖某丙以经营需要为由向肖某甲借款90万元,肖某乙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肖某丙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肖某甲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肖某乙及其妻子、儿子、儿媳均起诉到法院。经潢川法院审理,判决肖某乙等四人偿还借款。判决文书生效后,四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肖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李魏巍了解到双方是叔伯兄弟的特殊关系后,出于对双方日后关系修复考虑,认为不宜采取强制措施,确定了“以强制执行为后盾,以调解化解纠纷”的思路。联系肖某甲、肖某乙到院后,发现双方敌对情绪非常激烈,讲到激动处甚至恶语相向,肖某乙对于肖某甲将其一家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的行为非常气愤,认为肖某甲不顾亲情,自己只是暂时没有还钱能力,并非不想还钱,既然被起诉到法院,索性赌气不还。肖某甲表示自己现阶段生活也很困难,肖某乙多年来不还钱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家庭关系,辜负了自己对他的信任。
为了化解叔伯兄弟矛盾积怨,修复亲属之间的和睦关系,李法官一方面通过谈心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双方回忆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往昔,试图以亲情感化双方,使问题和谐解决;另一方面邀请肖姓家族长辈们到法院,和执行人员一起做双方直系亲属的思想工作。渐渐地,气氛有所缓和,两家人开始真诚沟通彼此难处,讨论还款事宜。
4月11日,肖某乙先期偿还了10万元欠款,并就余款与肖某甲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同时肖某甲也表示愿意放弃利息。最终双方矛盾得以化解,一家人摒弃前嫌,打开心结。
一家人本应当和睦相处、兄友弟恭,不该因小忿而废懿亲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