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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4月22日讯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有些郁闷,正想入住酒店“舒坦”一下,却被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了个正着,还差点拘留所“十五日游”,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刘某曾以做生意为由向桂某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此后刘某并未及时归还欠款,桂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刘某诉至法院。2018年8月,在潢川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文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仍不履行,反而东躲西藏、行踪不定,桂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邬志江通过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在规定期限内,刘某既未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执行人员依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执行法官还多次到刘某居住地调查,也未能查找到他的财产线索,案件似乎走入了死胡同。
就在此时,执行人员接到可靠消息称,刘某正在焦作某酒店入住,当天早上7时许,邬志江执行团队出发赶赴焦作,将刘某带回法院接受调查。
在执行局办公室,执行法官继续做其思想工作,但刘某仍怀着侥幸的心理,以没有偿付能力为由,继续摆出一副不愿还钱的态度。
“刘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建议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以惩戒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在听完邬法官的汇报后,刘某慌了神,才明白法律并非儿戏,态度也有了转变,当即联系家人送来7万元执行款,并就余款偿付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