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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潢川县第46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比赛暨首届中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发表于2021/03/13 1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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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学,县直各重初中、高中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潢川县第四十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潢教体办〔2020〕1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3-5日举办潢川县第46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比赛暨潢川县首届中学生篮球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中学在组织参加比赛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河南省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试行)》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比赛和谐、安全、平稳进行。

附:潢川县首届中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2日

潢川县首届中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潢川县启明之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

潢川县体育服务中心 信阳教育电视二台 潢川网

四、比赛日期、地点

2021年4月份于县体育服务中心新篮球馆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在校就读高中学生,年龄为2001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男子组: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年龄为2004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者。

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代表队选派的队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六、参加办法

1、高中男子组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校级领导),教练员 2 人,队员 12 人。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的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复读生和在河南省体育局办理运动员注册登记手续的专业正式队员不允许参赛。

初中男子组各参赛队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校级领导),教练员 2 人,队员 12 人。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的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队,报名后均不得再次更换和增补队员。

3、竞赛规则: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最后决赛排出所有名次。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4、服装: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色为:红、蓝、黑,浅色为:白、黄、绿),上衣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不符合规定的队伍不允许上场比赛。

5、本次比赛用 7 号篮球。

七、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赛纪,体现学生竞赛育人的指导思想,各学校须格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2、本次比赛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对参赛队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将按照《河南省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处理。一旦发现有冒名顶替的运动员参赛,取消所在学校参赛资格和名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者,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资格审查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处罚为最终决定。

4、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和要求报名,未能按要求报名的运动队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报名、报到

(一) 报名:请各参赛学校于 2021年 1月 10 日前将 《潢川县首届中学生篮球赛报名表》电子版及两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 1073123631@qq.com。

联系人:许呈国  电话:3982026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到时须交验:

1. 打印并盖有公章的纸质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含路途和比赛期间)和体检单。

4. 登录学籍系统打印每个参赛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5.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四)每支代表队选派一位篮球专业教师参与本次比赛执裁工作。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于正式比赛前 1 天报到。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 8 名,若报名不足 8 个队,按参赛队伍减 1 录取。

2、按参赛队 4:1 比例评选精神文明代表队,每队评选一名优秀运动员。

 3.所带运动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将被评为县级“优秀教练员”,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体育社团的重要条件。

十、经费保障

赛会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解决,各参赛代表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保险及体检

参加本次比赛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并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和体检证明。未办理保险和体检证明的单位不得参加比赛活动。

十二、代表队抵押保证金

各参赛代表队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代表队“抵押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2、各队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随从人员(家长)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损坏公共设施,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3、赛会期间,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竞赛委员会将联合对运动队(员)进行体育道德风尚评比。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及资格问题的运动队,该队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原数退还。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