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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仁和中心校召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民主生活会
潢川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潢川县委《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潢文【2019】61号文件精神,10月11日下午,潢川县仁和中心校在中心幼儿园召开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
支部副书记、副校长杨德远主持会议。
会上,支部委员、中心小学校长刘莉领学了中共潢川县委关于印发《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16种错误情形,解释说明什么是“第一种形态”、以及怎样运用“第一种形态”、何种情形下运用“第一种形态”,强调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有苗头即遏止,有问题即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筑牢管党治党“第一道防线”。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贯彻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接着,支部书记、校长沈全福就召开此次会议的重要性进行了说明,同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并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对待此次民主生活会;二要深入剖析问题,积极踊跃发言,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要端正心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促进提升。还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并表态。
随后,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发言,开展自我批评,大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定位,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本次会议的召开,推动了该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落实落地,增强了班子成员的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达到了自警自省,防微杜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