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限行升级!潢川严禁县公职人员私家车擅自上路行驶,还有...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网站公告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限行升级!潢川严禁县公职人员私家车擅自上路行驶,还有...

转载 李斌2020/02/04 12:00: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防控办 作者: 12419 阅读 0 评论 63 点赞

b063d05d8e204311a2cc0c3f301b1f300.jpg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防控 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关于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通告 〔2020〕8 号)和规范《潢川县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规范使用,补 充通知如下:

一、严禁县公职人员私家车擅自上路行驶;

二、严格控制《车辆通行证》的适用范围,不得利用《车辆通行证》从事非公务活动;

三、各单位所使用的《车辆通行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且进行编号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外借社会车辆使用。

四、各辖区居民或县公职人员确因特别紧急情况需用车上路行驶的,必须经辖区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含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始发地、目的地、行驶路线、出行时间、用车原因、驾 驶员姓名、驾驶员身份证号、驾驶员联系方式、同乘人员数量、同乘人员姓名及驾驶员和同乘人员的体温检测情况、无武汉居住史(接触史)),方可上路行驶。

五、发现有上路行驶车辆与《证明》内所注内容不相符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查扣。

六、此通知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376-6126139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 日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