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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潢川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人口出行管控,实行严格的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城区人口出行管控,实行严格的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县城管局、市场监督局、水利局、住建局四个单位抽调执法人员协助配合四个办事处开展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县城管局协助配合春申办事处、县市场监督局协助配合定城办事处、县水利局协助配合老城办事处、县住建局协助配合弋阳办事处(属县房管中心、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各单位家属院责任单位负责的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仍由原责任单位负责) 。
二、县城管局、市场监督局、水利局、住建局明确一名单位副职牵头负责,与四个办事处做好对接,执法人员由四个办事处统一调度管理,纳入各小区封闭管理责任组。每个小区保证有1-2名执法人员协助配合开展工作,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执法制服,佩戴防疫工作标志。
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落实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从2020年2月4日14 时起,在居民小区封闭管理期间,每户每3天只允许1人外出进行生活用品采购,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等急需外,一律不要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需经小区封闭管理责任组批准。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六、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说亲戚,带动朋友,叮嘱邻里,协助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 不聚集。
七、对拒不听从封闭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八、县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