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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刚在作法院工作报告
潢川网讯 2020年5月26日上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刚在潢川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2019年主要工作和2020年工作打算。
报告指出:2019年,潢川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坚强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勇于担当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622件,审执结8844件,同比增长14.2%和10.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6738件,审结6365件,结案率94.5%,收、结案同比增长9.9%和8.2%;受理执行案件2884件,执结2479件,执结率85.9%,收、执结案同比增长25.4%和16.4%,执行到位金额1.76亿元。
《报告》从六个方面回顾了潢川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
一、立足保驾护航,在助推发展稳定中彰显司法作为
做好刑事审判,促进平安潢川建设。审判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5案6人;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一起特殊身份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得到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同占和县委书记赵亮的充分肯定。审结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143件191人,公开审判一起涉案54人的跨省电信诈骗案,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案件133件133人。
做好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1905件,促进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审理涉农案件265件,保护农民合法权利;审理涉产权纠纷案件769件,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裁定破产终结5件,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做好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裁定准予执行32件涉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有力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条。县长兰恩民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省高院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二、立足审判职能,在服务重点工作中彰显司法担当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1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九类刑事案件60件108人,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态势。
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助力创造幸福生活。选派1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80名干警结对帮扶2个乡镇5个村的367户贫困户。2019年3月,对口帮扶的双柳树镇晏岗村,代表我县接受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检查验收,并一次通过,为我县脱贫摘帽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力支持环保攻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裁定准予执行涉水、大气污染环保行政处罚20件。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在踅孜镇新建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到案发地巡回审判一起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鸟类犯罪案件,受到省高院环境资源庭的充分肯定。2019年3月,安徽省淮南市两级法院领导到县法院考察交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立足民生关切,在回应多元需求中彰显司法为民
合力攻坚纾民困,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组织集中执行8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49人,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1421人,司法拘留127人,媒体曝光256人。网拍成交额2043.6万元,通过系统发放案款1.17亿元。签发律师调查令11份,向公安机关推送临控失信被执行人72人。执行工作经验被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四巡查组工作简报全文转发。2019年3月,县法院执行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
心系群众解民忧,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930件;审结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97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3次;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纠纷等案件344件;审理涉医疗类案件7件;受理涉诉信访案件43件,案访比为 279:1,处于全省、全市较好水平;审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21人,救助金额37万余元;为467件案件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
多措并举暖民心,落实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人民法庭全年民事案件结案数占全院的48.6%。河南法制报以《“田垄”上的来龙法庭》为题报道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事迹;一名法庭庭长作为全市唯一人选,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54件;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集立案、来访接待、案件分流、速裁案件办理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综合体;组织送法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活动90次。
四、立足提质增效,在坚持改革创新中彰显司法活力
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和管理资源,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7个压缩到10个。按照管理扁平化的要求,设置7个综合团队和17个审判执行团队,减少工作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推进审判专业化,提升工作效能。继续落实“道交一体化”改革,审结案件326件,道交平台调解结案372件,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一名干警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依托开发区人民法庭、付店人民法庭,分别组建少年家事审判法庭、金融审判法庭,推动人民法庭向专业化审判转型。市中院、市妇联会对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科技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便民、司法政务的深度融合,完成电子卷宗制作、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档案深度应用、裁判文书辅助生成等审判信息子系统的部署,制作归档电子卷宗6738件,网上立案2227件,跨域立案8件,提供档案利用服务536件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质量。
五、立足党建引领,在加强队伍建设中彰显司法形象
坚持政治建院,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调研,深入检视问题,共查摆出6类11条问题线索,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全年共有14个集体和28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荣誉2个、省级荣誉11个。
加强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机关党委,调整、新设12个党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同时,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举办“学习李庆军,争做李庆军式好法官”主题演讲比赛,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廉政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从严治院各项制度,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诫勉谈话15人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员进行查摆剖析。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强化院庭长的审核把关作用,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此类案件83件。
六、立足汇聚合力,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彰显司法公开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院领导牵头,用心办理4件代表意见,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公开、办后答复。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加强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旁听庭审65人次,增强审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依法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等会议,“三重一大”和其他重大事项主动向派驻组报备、报告。加强与纪委监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的协调配合。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办理检察建议3件,以监督促公正求发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把依法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通过互联网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截至4月30日,受理诉讼案件1738件,审结949件,结案率54.6%;其中网上开庭结案423件,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节约诉讼成本,取得良好效果;受理执行案件1329件,执结493件,执结率37.1%,执行到位金额4071.4万元,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报告》提出了潢川法院2020年的工作打算:一是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加强队伍建设;二是以“法之必行”的信念,抓好执法办案;三是以“源头活水”的理念,聚力改革创新;四是以“赤子之心”的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五是以“从善如流”的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陈院长最后说,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谱写新时代潢川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