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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热心帮忙却意外坠车身亡,法官如何解难题

转载 李斌2020/10/13 10:19: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郭俊 陈雪 6644 阅读 0 评论 12 点赞

潢川网讯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况且“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然而,在帮与被帮的过程中有时也会不幸发生意外,双方或因无法达成赔偿共识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往往览尽人生百态,有愤怒和不解,也有无奈和温情。

案 件 回 顾

鲁某与陈某(已故)是姑侄关系。今年4月,鲁某找侄子陈某帮忙,将一台电冰箱从孙子住处运送到自己的居所,陈某叫来吴某一起帮忙。陈某和吴某合力将冰箱抬上三轮车,以吴某驾驶三轮车,陈某在三轮车上手扶冰箱的方式运送。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意外发生了,陈某从三轮车上摔下,后脑着地,经抢救无效去世。陈某安葬后,其近亲属要求鲁某和吴某进行赔偿,因赔偿事宜商议不下,陈某的近亲属将鲁某和吴某诉至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

法 院 审 理

谈店法庭庭长李全胜在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发现两被告一个是年迈的老人,没有支付能力,另一个是无偿帮忙,颇为委屈;而原告方分别经历父亲、儿子的离世……李全胜带领谈店法庭干警到鲁某家中送达起诉书,了解情况,得知老人身患糖尿病等多项基础病,大儿子已经离世,自己目前尚且依靠女儿照顾,对于悲剧的发生自己也很心痛,但实在没有能力负担原告方的赔偿要求。离开鲁某家中后,李全胜又赶往村委会,与村干部沟通协调此事,试图通过调解解决此事,村委会干部称之前已经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很大,调解难以进行。

李全胜思虑再三,考虑到鲁某行动不便,决定在集镇村委会开设巡回法庭,并且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及当地村民代表旁听庭审、现场监督。庭审中,李全胜充分听取了原告方的诉求和被告方的实际困难,认为就案办案式判决既不能化解矛盾,还会带来不良的社会效果,一方面帮忙本是情分,恰恰说明双方当事人原本关系和睦,存在调解余地;另一方面考虑被告方的实际履行能力,判决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本案,还是应该尝试调处工作。

确定思路后,李全胜和干警们分头行动,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的工作,引导他们互相理解,克服困难,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当场履行完毕,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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