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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从2020年12月5日起,对京九大道以北,新312国道方店铁路桥以南,弋阳路蔡河寺桥、三环路苏湾大桥以西,三环路潢隆路口、春申路五里路口以东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后,我县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我县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周四)24时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所有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倡导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为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贡献力量。今后,将根据环境污染情况,适时采取限行措施,限行措施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顾及更多群众利益,感谢全县人民的理解与支持,感谢全县人民为我县空气质量好转做出的贡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