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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薪”过年!潢川法院为5名农民工兄弟讨薪65余万元
潢川网讯 一到年终岁尾,欠薪问题就备受关注,有这么一群人,几乎每到过年的时候,难免遇到讨薪的伤心事。2021年伊始,潢川县人民法院传流店法庭收到了一封特殊的快件,里面是一封来自“讨薪人”的感谢信。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1年,王某、杨某等五人在范某分包的某工地做劳务,工程完工后,范某支付了五人部分劳务费,余款65余万元经多年催要一直未曾给付。不幸的是,2018年范某不幸离世,工资追讨更加困难。王某等五人向范某的妻子及其分包合伙人唐某进行追要,屡屡碰壁后试图通过信访渠道维护权益,但依然收效甚微。抱着试试的心态,五人将该工程的负责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及去世的分包人范某的直系亲属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时任传店法庭庭长刘新力高度重视,秉着保护农民工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的原则,考虑到五人迫切想拿到工资过个踏实祥和年的需求以及被告方主体众多,金钱来往关系复杂的特殊性,刘新力确定了立即组织双方调解的思路,分别做双方调解工作,然而双方因前期追讨,关系一度降至冰点,且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还存在账目不清的现象,调解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虽然对范某的离世深表同情,可农民工的血汗钱也不能打水漂。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安心、放心,同时有效震慑几方被告,刘新力依法判决被告偿付五原告65余万元工资。
判决后,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但这件事在刘新力的心中却一直盘踞着。考虑到从文书生效到具体执行需要的合理周期、年底执行压力、几方被告之间对该案件涉及的情理、法理关系认知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等问题,刘新力再次多方联系被告,经过多日的加班加点和不懈努力,在情法理结合,耐心讲解法律、分析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谈判,终于使几方被告认识到自己有义务偿付原告的工资,决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怀着朴素的感激之情,原、被告共同写下感谢信,表达对刘新力公正执法、高效为民的赞扬和肯定。似乎觉得这封感谢信还不足以承载自己的心情,热情的农民工兄弟再次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传流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