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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感谢李庭长帮我解决燃眉之急,钱虽然不多,却可以解决眼下暂时的困境,真的是救命钱呀!”身患癌症的赵某激动地说道。
2012年徐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赵某借款10万元,此后徐某通过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赵某部分欠款,至2016年仍欠赵某本金5万元及利息,经赵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21年4月将徐某起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李智勇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到被告徐某,并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审理中,李智勇了解到原告现今身患癌症,急需用钱治疗,被告徐某虽然对相关事实予以认可,有还钱的意愿,但表示由于种种变故,导致自己目前资金紧张,短期内没有还钱的能力,对于欠款事实有心无力。案件清晰明了,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多管闲事”的李智勇考虑到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赵某的治疗费用,不贻误治疗时机,此类案件判决不代表事了,群众的诉求没能得到解决,还增加了后期执行的负担。李智勇主动与被告进行了细致沟通,表示对他当前处境的理解,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法对其进行劝说,被告最终表示愿意竭尽所能筹钱让原告先行进行治疗,解决原告的“燃眉之急”。
第二天,心里惦记着这起案件的李智勇一上班就联系徐某,跟进情况进展,被告徐某在多方联系亲朋好友后筹到4000元并交到李智勇手中,表示先交给原告,自己会继续想办法筹措资金。李智勇法官立即联系到原告赵某请她前来领款,正在为接下来的治疗发愁的赵某闻之感动不已,李智勇将这4000元“救命钱”送到她的手中,赵某握着李智勇的手,连连称赞他不愧是一位有温度、有人情味儿的好法官。
祝福她能够战胜病魔,早日康复。该起案件的审理彰显出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温情,也是潢川法院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潢川法院将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做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