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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我是公安局的,你这个案子我能搞定,先打过来2万块钱,我得运作......”
如果有帮您办事要钱的“警察”,您敢相信吗?当然不能!因为他就是假冒的!有人冒充又帅又酷的人民警察骗取钱财,法律绝不会手软!
7月21日下午,潢川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张军军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邀请县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武警官兵、退役军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一、2018年,被告人赵某虚构其是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骗取被害人郑某某信任,先后以买车差钱、帮其朋友解决卖假酒的事件、父亲生病需要用钱为由,共计骗取郑某某44000元。二、2019年8月,被告人赵某虚构其在潢川县某物流港有工程抵扣房,以能将该房屋便宜出售骗取被害人莫某某信任后,以张某某的名义签订购房协议,骗取莫某某购房定金22000元。三、2021年1月,被告人赵某虚构其是河南省信阳监狱某科长,以关照在押人员为由,骗取在押人员的母亲张某某10000元。四、2021年2月,被告人赵某虚构其是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以帮忙解决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问题,骗取被害人胡某某现金20000元。五、2021年2月,被告人赵某虚构其是潢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以收取担保费为由骗取被害人陈某某25000元。
庭审中,合议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各个环节有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武警官兵们就案件与法官进行了交流,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进一步了解了法院工作,充分感受到了司法公开。
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员额法官进行现场观摩,并以计分形式对庭审进行评分。
温馨提醒: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不会让你“自证清白”,更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切勿企图走捷径,否则可能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