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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结合医院实际,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将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来我院门诊就诊及住院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就诊须知
进入院内所有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老年人、不会操作、手机没电等特殊情况人员可通过人工查验通道进入医院。如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或近期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或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请主动告知并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及病史调查。体温≥37.3°C、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配合工作人员指引前往留观室等待,由专车转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门诊须知
1.医院各门诊诊室落实“一人一室一诊”,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时间段,请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严格按照一米线距离排队。
2.住院病区不接诊门诊病人。
3.急诊患者请先到一楼急诊科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住院须知
1.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每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必须做核酸检测,陪护人员必须持有病区发放的陪护证方可进入病区。
2.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需行特殊检查时除外。
3.“不探视”。住院部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出入管控,医院所有病区谢绝一切探视,提倡电话、微信等多形式探视,请及时转告您的亲朋好友。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禁止串病房聊天。住院期间,患者一律不得离开医院。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自觉配合病区管理,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刻报告医务人员。
5.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在医院食堂订餐,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院部。
陪护须知
1.普通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特殊情况,最多限留1名陪护且陪护应相对固定。若更换陪护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等。建议安排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进行陪护。
3.陪护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护士站进行筛查和信息登记。筛查合格者,领取陪护证。陪护人员实行“一人一证”(陪护证)。
4.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陪护证,保证人证相符,无证者禁止进入病区。
5.对有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遵守门诊、住院规定,并因此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请告知亲朋好友。非必要不外出、不出行、不远行。如果您28天内有境外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的旅居史,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