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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日前,潢川县公证处成功的配合潢川县人民法院完成一起强制执行强占房屋案件,受到各届的广泛好评。
几年前,县电力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2019年5月,为落实上级有关公房不得对外出租通知要求,电力公司要求承租人于合同期满后搬离房屋,恢复原状。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一直从事经营活动。电力公司诉至潢川法院。法院判决应腾空房屋,退还电力公司承租人不服,提起上诉,本案经过二审、再审,均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腾退房屋义务也未支付租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承租人长期拒不履行义务,同时还到多部门多层级信访,企图达到非法谋利并阻碍法院执行的目的。截至2021年9月,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和催促,拒绝迁出并非法占用该房长达近二年之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疫情结束后,潢川法院遂决定对其所占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2021年9月8日清晨7:00,潢川县公证处公证员即和其它执法人员一起,,赶赴房屋强制迁出现场。
此次行动有县法院领导亲自靠前指挥,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纪委派驻组、检察院、信访局、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执法,公安机关、医护人员进行配合,潢川县公证处公证员现场进行公证。
事情开始进展的并不顺利,被执行人家属滞留执行现场,扰乱执行秩序,在劝说无果后,果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离执行现场。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全部财物逐物清点、登记造册,原地封存。公证员指导记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及摄像机等设备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随着最后一包物品打包装车,房屋内物品全部清收完毕,执行干警张贴封条,与申请人进行了交接,完成了整个执行程序。
在执行现场,潢川县公证处公证员费斌还接受了“潢川网”记者和法院的专访。针对此次强制执行是否合法规范?是否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费斌指出,潢川县人民法院此次执行任务整个过程严格依法进行,相关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公证处全程参与,充分以挥公证职能,实现执行公开化、可视化,确保行动动作规范、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以公开透明,促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