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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吾心有民 恰如清风徐来

转载 蔡冯阳2021/12/22 10:54: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胡继承 6822 阅读 0 评论 1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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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锦旗

潢川网讯(胡继承)“公平公正审判案,案结事了得人心。法官徐正,清风徐来”锦旗上的22字,不仅是对潢川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肯定,更是对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工作作风的褒奖。

原告方某某与被告魏某某、陈某某本是很好的朋友关系,三人因交情不错且有生意往来,便自发聚集在一起互相配合为他人家提供房屋粉刷、刮涂料等劳务。三人共同合伙一直相安无事,配合的也是很有默契。但就在2020年12月份的一天,三人的友情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据了解,三人当天干完活后,便由原告方某某将干活的工具用电动三轮拉回家,行驶过程中不慎发生车祸,致他人死亡。经过原告方某某多次与死者家属协商,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原告方某某随后便找到两位合伙人协商其因赔偿死者家属所花费的费用问题,主张其是拉着合伙人共同使用的工具回家路上不慎发生事故,是为了共同利益,因此其他两位合伙人理应承担部分赔偿金额。可两位合伙人对此并不认可,辩称其三人并不是合伙关系,原告自己发生的事故不能让他们两人承担。一时间,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昔日的感情也面临破裂的危险。但始终未能有效协商,原告无奈便将两位合伙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传流店法庭庭长徐正一方面及时梳理案情,认真了解了三人之间合伙“施工”的具体情况和各自所持的观点。对于三人是否构成合伙关系进行了深入考虑;另一方面,原告方某某的赔偿花费是否应由二位被告承担以及到底要承担多少钱也是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徐正基于大背景之下、深思熟虑到,随着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农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农民自发组织“施工队”的情形日趋增长,这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合伙关系,在学理上构成松散型合伙关系。如今,原告方某某为了三人共同利益致使他人受害,其他合伙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很深,本该亲密的朋友伙伴,如今闹的不可开交、面目全非。针对两边的怨念纠纷,徐正也耐心的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了沟通和劝导,用方言土话摆道理、讲法理,丝丝入扣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将心比心的做两头工作,可三人还是拉不下脸面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两位被告各补偿原告35000元。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表示尊重判决结果,被告也履行了判决内容,此案办理圆满结束。

此次案件的审判程序,避免了冰冷的适用法律,从不同角度与背景进行考察与探究,结合实际情况入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也让三人的合伙关系在法律威严的庇护下得以修补、延续。接下来,潢川法院会继续把为人民群众纾难解困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谨记心中,落实到每一次的案件办理。让“司法为民”更有力度和温度,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也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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