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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安保技能培训会
演示安保器械使用方法
演示安保器械使用方法
介绍灭火器使用方法
潢川网讯(朱诗雨)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潢川法院人民法庭安保人员综合素养,为法院审判工作保驾护航,1月17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安保技能培训会,对本院人民法庭负责人及安保人员开展培训。院党组成员程有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刚出席培训会。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李友谊主持会议。
会上,李刚分析了法院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此次培训会的重大意义,法院所有人员都应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尤其是法庭的一线干警,要严守安全防范底线,保障各项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程有林对人民法庭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认识到安保内容的多样性和重要性,包括对防火防电、入口安检、卷宗保密、重大事故的防范化解等工作都要做到严格对待;要加强对风险事故的警惕性,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时刻存在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要提高工作责任意识,法院里的每一个干警都是安保工作的主体,肩负着“无差错、无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容不得半点马虎。
随后,法警田中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情况,介绍了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各类安保器械的使用方法。 法警现场模拟各类突发事件,为参会人员示范讲解了金属探测器、防爆毯、防暴叉、催泪喷射器等安保器械的使用方法及适用情景。
最后,参训人员来到室外,了解学习了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在法警的指导下,干警们现学现用,争先恐后体验了一把消防员,对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进行了实际操作。
年关将至,安保任务更显重要,潢川法院将以此次安保培训会为契机,边学习边实践,真正将上级要求落到实处,争取“将危险源拒之门外”,切实提升各人民法庭安保工作水平,筑牢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安保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安全保障能力为来院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确保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为法院创造良好工作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