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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这个冬天“钞”暖心

转载 2022/01/25 09:43: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赵晨艳 6695 阅读 0 评论 1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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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这个冬天“钞”暖心

潢川网讯(赵晨艳)2021年初春,樊某某喊吴某某为自家树地修剪树枝,要求将树干修剪到一定的高度,活干完后将截掉的树枝作为其劳动报酬。于是吴某某喊来姜某某,姜某某又喊来程某某,三人共同于当天上午到达樊某某家的树地干活。姜某某随后借助吴某某提供的绳子、梯子等工具爬树。在拽树干的过程中树枝断裂,姜某某随着树枝一起掉在树地里,随即在场的人拨打120将姜某某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结果为高位截瘫,后姜某某因高位截瘫重度感染并发而死亡。

姜某某家属认为樊某某与儿子黄某某、吴某某三人作为在场的人员,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发生意外致人死亡,故诉至潢川法院。后经判决,判令被告吴某某、樊某某共同赔偿原告45万余元,而两名被告以没有能力赔偿为由,拒绝履行赔偿金额。

执行过程中双方情绪非常激烈,执行局干警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做调解,申请人家属杨大姐因对方长时间不履行判决义务,又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不断给执行干警施加压力,而被执行人一方称这只是场意外,不是主观故意,没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甚至对执行干警大放厥词。一时间,问题的矛头指向了作为中间调解、力争胜诉权益实现的执行干警。  

委屈吗?当然委屈。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对执行干警说道:“咱们不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嘛,哪能容易得了,大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再去查查,看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

执行干警查实一方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一方面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亲属,稳定双方情绪,一方面汇报协调县委监委、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定城办事处及当事人双方亲属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李忠带领执行干警到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对双方进行沟通和劝解。

从大天白日到夜幕低垂,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的努力没有付诸东流,双方终于在当天夜晚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1月22日前一次性给赔偿款30万元,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帮申请人申请一定的司法救助。

感慨于执行干警的执着与努力,1月21日,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按时将执行款带到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将执行款递到申请人手中,言辞恳切地说道:“能进入到执行阶段案件都不是简单的案件,我们的执行干警每天都在拼命努力地工作,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到单位加班,我们在举全院之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你们脸上露出的笑容,就是给我们最大的鼓舞和最强的动力,我们的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我们更应该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潢川法院以对待群众之热心、解决问题之诚心、攻坚克难之决心,温暖了当事人的心,换来了一声声感谢、一面面锦旗,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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