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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商务中心区关于继续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转载 瓮启兵2022/03/27 22:12: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商务中心区 作者: 8139 阅读 0 评论 5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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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护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决定在2022年3月28日继续在商务中心区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一、采样时间

3月28日8:30至12:30。

二、采样对象

商务中心区范围内3月26日、3月27日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

三、采样地点

阳光小学大门东侧200米。

四、特别告知

(一)采样时请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采集码(提前申报填写、保存图片、检测时现场出示即可)。无智能手机的可由家人或社区帮助提前申领,打印纸质信息采集码,采集现场服务人员也可协助申领信息采集码。

(二)24小时内做过检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检测,但必须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向社区报备后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一米线,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商务中心区新冠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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