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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黄寺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首集私搭乱建等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转载 李斌2022/05/16 19:00: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寺岗镇人民政府 作者: 7314 阅读 0 评论 2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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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镇貌管理,营造整洁、有序、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信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首集范围内开展针对私搭乱建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私搭乱建。首集范围内临街门店及住户违规搭建、设置的摊点,各经营业主必须在2022年5月19日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二、严禁占道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在集镇街道、国道沿线占道或骑路经营,禁止开展以路为市自由贸易活动。各骑路经营户必须自通告下发之日起无条件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主动退市还路。

三、严禁乱停乱放。首集范围内所有机动车、电瓶车必须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对于车辆违规停放,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相应处罚,并拖移车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居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支持配合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对于阻碍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职人员影响整治工作开展的,一经核实,通报所在单位并抄送纪检、组织部门

特此通告

黄寺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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