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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潢川县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转载 李斌2022/05/19 20:14: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人社局 作者: 6513 阅读 0 评论 23 点赞

官方权威发布融媒体宣传公众号首图.jpg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有意向参加单位,请准备相关资料报名: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就业见习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我县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每年接纳不少于3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股(纸制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箱:hcrsjjy@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材料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三)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及补贴标准

经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见习业务。

就业助资金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大山 (就业促进股股长) 15839712728

杨 玉 (就业促进股工作人员) 18838515926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x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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