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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刘宇环)夏至已至,热浪袭人。6月27日上午,潢川法院大门口也热闹了起来,在锣鼓喧天的热闹氛围中,只见一位坐在轮椅上的男子举着一面锦旗缓缓而来......
原来,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刚见到执行承办人许振威,便迫不及待地锦旗送到许振威手中,感激地说道:“终于拿到赔偿金,感动、感激、感谢!”
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原告芦某某受被告刘某某、陈某某雇请在其承揽的工地上干零活,该工地为被告朱某某违章建设开发。2011年10月,原告在工地上拉斗车,因所建楼房前对方有水泥及搅拌机挡住出路,原告所拉斗车无法通过,便拉着斗车经过被告张某某所建楼房走廊。由于被告张某所建楼房尚未完工,地下室通气孔没有盖板遮挡,也没有设置防护措施,致芦某某不慎坠入该地下室内,当场摔成重伤。芦某某因治疗需要,多次向受雇方索要赔偿款,对方并未理睬,无奈依法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朱某某、张某某、刘某某、陈某某四名被告赔偿各项费用。
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未及时履行赔偿款,芦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迫于执行压力朱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履行完毕。可陈某某却始终以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后来更是联系不上陈某某,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寻找被执行人,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芦某某由于事故导致腰椎受伤,无法站立,行动不便,日常生活都要人照顾,不仅承受身体上的疼痛,而且经受精神上的折磨,突然的变故使其情绪大变。许振威看到芦某某的生活确实困难,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找到被执行人。
抱着试试的态度,许振威通过查询新冠疫苗信息,终于找到陈某某的联系方式,联系上陈某某后,通过多次苦口婆心的做思想工作,向其告知芦某某当前的生活困境,同时不断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事情总要解决的,总是躲避也不是办法,咱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陈某某答应来法院与芦某某协商。经过组织四次谈判,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及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芦某某于当天得到赔偿款,一起纠纷案件就此成功化解。
一面诚挚的红色锦旗,承载着申请人的肯定和信任。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鞭策。该案通过调解成功解决,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被告方也从此起事故中汲取了经验教训,案结事了。潢川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宗旨,尽职尽责,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关怀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