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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刘宇环)7月15日上午,潢川法院受理的首例“执转破”案件——潢川美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潢川县美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26日成立,后受多重因素影响,项目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1年11月3日,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经河南潢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以被申请人潢川县美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将潢川县美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执行案件材料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潢川法院变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潢川美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该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斌,员额法官骆震、员额法官毛鹏辉组成合议庭。此次债权人会议由刘国斌主持,管理人、评估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共计申报债权人13户,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10户。
会上,合议庭介绍了案件受理和出席会议情况、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审查结果报告》、《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处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报告,并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
到会债权人依法进行了投票表决,因疫情原因,未到场的债权人通过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将在后期统计公布。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让广大债权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破产程序的参与权,潢川法院积极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既实现了破产审判与执行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的突破,推动破解“执行难”,又公平公正维护债权人利益,淘汰落后产能,保证了经济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潢川法院将依法继续大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破产案件平稳推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