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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顺利召开河南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斌主持会议
合议庭审判员
会议现场
潢川网讯(刘宇环)7月20日上午,潢川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河南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河南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7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2022年5月15日,申请人曲某某以被申请人河南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潢川法院申请对河南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潢川法院依照法规,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该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斌,员额法官骆震、员额法官毛鹏辉组成合议庭。会议由刘国斌主持,管理人、评估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共计申报债权人56户,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38户,出席人数占债权人总人数67.8%,出席债权人所代表金额占债权总金额92.9%,符合会议召开条件。
会上,合议庭介绍了案件受理和出席会议情况、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管理人作了《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评估机构作了工作情况说明。管理人作《财产管理方案报告》、《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作《债权申报审核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作《管理人报酬说明》并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将在后期统计公布。
此次债权人会议组织严密,秩序良好,是潢川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依法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开展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