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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时间——潢川法院硬核执结校园商铺腾退案

转载 2022/08/18 09:27: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赵晨艳 6527 阅读 0 评论 19 点赞


14天时间——潢川法院硬核执结校园商铺腾退案


上门协调

现场召开协调会

成立腾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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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案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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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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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案件执行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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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讲话

潢川网讯(赵晨艳)随着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将法院封条固定贴好,一起涉学校与商户之间的房屋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潢川一中将体育看台下的房屋进行招投标,信阳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中标以后,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在签订协议后,实业公司又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17名商户,由于商户们不了解学校与实业公司之间协议约定的期限,导致学校到期无法将房屋回收,便诉至潢川法院。经再审判决,信阳某实业公司及转租的租户于2022年7月1日前腾空租赁的房屋,因被告未在判决期限内主动履行腾空义务,案件进入到了执行程序。

为帮助学校创建一个安全、稳定、文明的内外部环境,保障在校师生安全、安心工作、学习,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周边建设。执行法官刘斌立即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迅速摸清12家商户情况后,张贴腾房公告,根据每家具体情况再做具体强制预案。

张贴公告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仇登涛多次到现场开协调会,同时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在现场成立由法院主导,学校、公司配合的腾房办公室。

执行干警全天候接待被执行人,因案施策,对于主动腾房的给予帮助支持,主动帮其联系工人搬运;对于不配合有观望态度的向其宣讲法律以及强制执行后果,督促履行。

历时14天,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17户商铺全部腾退完毕。

随后,潢川法院与潢川一中就案件执行工作进行座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波,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潢川一中党委书记张培双,校长张建华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主持。

会上,执行法官刘斌通报了案件执行情况。

张培双表示,感谢执行法官冒高温、抗酷暑的高效执行,将积极配合法院后续的执行工作。今后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创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胡波表示,潢川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院长靠前指挥,执行法官行动迅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校园周边安全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在净化校园周边秩序,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同时,也为潢川建设高标准高中保驾护航。

李柏定强调,法为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促进案件执行,彰显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潢川法院将继续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坚持服务全县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强化职能部门联动,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为推动潢川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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