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关于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的通知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网站公告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关于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的通知

转载 瓮启兵2022/09/02 00:05: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13403 阅读 1 评论 84 点赞

医疗防护新闻资讯倡议公众号首图.jpg

根据潢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精神,即日起有序开放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单位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防控机制、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环境消杀、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3.0版)要求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二、各餐饮单位要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书面告示疫情防控措施和用餐须知,对所有进店人员要安排专人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发现有红码、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所属乡镇(街道);拒绝发热、咳嗽等人员就餐。

三、包房每桌用餐人员不得超过10人,禁止承接红白喜事等规模宴请和100人以上人员聚餐。

四、严格落实好全程佩戴口罩的要求,凡进店顾客除用餐外其余时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五、严格限制人员流量,就餐取餐时按照1米线保持好距离,科学设置座位,拉大餐桌间距,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度。

六、要确保店内环境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做好通风消杀等卫生清洁工作。

七、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就餐、防止门店扎堆聚集供餐,倡导文明就餐,提倡公筷公勺。

八、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