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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关于“提振消费信心 共创诚信环境”的倡议书

转载 李斌2023/03/13 17:53: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6532 阅读 0 评论 2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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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们:

为有效助推潢川县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顺应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潢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潢川县消费者协会、潢川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协会向全县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要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经营者自觉做到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客观真实、价格标识清晰明确、制定合同公平规范。聚焦消费安全薄弱环节,强化诚信营销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效、放心的产品和服务,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激发消费潜力,把温暖、安全、便利、实惠带给消费者,推动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内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二、积极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商品服务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严格遵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积极倡导线下部分商品无理由退货。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保障,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确保商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经营者要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新兴消费需求,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多元消费场景,改善居民消费体验,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四、科学消费、理性选择。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商品知识,仔细阅读各类交易规则和合同条款,谨慎披露个人信息,明确消费需求,选择正规渠道,避免盲目冲动消费或误入消费陷阱。知悉相关法律知识、消费者权利和基本规则。

五、理解、包容、互谅互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如因商品质量或服务产生纠纷,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互谅互让,理性沟通,避免维权过度、任性而为,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共创和谐的消费关系和诚信环境。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潢川县消费者协会   

潢川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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