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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
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潢川网讯(陈明)6月6日下午,潢川法院召开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通报了该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自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潢川法院坚决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对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已对涉盗窃诈骗犯罪案件3案3人判处刑罚,集中公开宣判4案7人,彰显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持续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好相互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功能,形成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保持对各类盗诈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打出声威和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工作方案,在立、审、执各环节选优配强审判人员,集中力量开展行动。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对相关案件的监督管理和法律问题研究,确保工作质效。加强信息宣传,让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的力度和坚定决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强大声势。
三是精准有力打击。针对近年来我县盗窃诈骗犯罪特点,将打击矛头对准结伙犯罪、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犯罪,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入室盗窃、盗窃牲畜家禽和农机具、农用车、电动车犯罪,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犯罪,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规范庭审程序,排除非法证据,充分保护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判决公正。按照市中院要求,提高盗窃诈骗犯罪案件审判效率;在政策把握、法律适用等问题上统一标准和尺度;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证据标准,依法准确定罪、公正量刑,防止量刑畸轻畸重,做到罚当其罪;对依法并处罚金的盗窃诈骗犯罪,加大对已判罚金的执行力度,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不偿失。
程庭长表示,在接下来的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潢川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县委的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帮助下,与县其他政法部门通力围剿,最大限度挤压盗窃诈骗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努力铲除盗窃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建设平安潢川、和谐潢川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刚主持。信阳教育电视二台、潢川电视台、潢川政府网、潢川网等媒体受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