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摄影工作者、爱好者: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推介潢川美好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潢川的美誉度、影响力,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美好潢川,决定举办潢川县“维纳斯杯”记录美好生活摄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中央网信办统一安排部署,信阳市委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从即日起启动全市“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从严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自媒体
自2023年2月25日起,106 国道潢川县迎宾大道路段改建工程正式启动。此次改建路段全长 7.2 公里,工程工期为 12 个月,采取全线单幅作业的方式进行道路改建施工。为确保该路段在实施改建工程期间的道路安全畅通,需对施工路段实行单幅限速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特公告如下:
潢川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们:为有效助推潢川县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顺应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潢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潢川县消费者协会、潢川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协会向全县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为发展电商产业,巩固潢川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助推更多农副产品上行,拟于近期举办2023年第二届电商直播创业大赛,现通告如下: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淮河干流禁渔宣传告示一、禁渔内容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涉及我市的禁渔区是我市淮河干流河段,禁渔期是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作业区域为淮河干流的捕捞渔船应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全面清除干流河道中的各种网具。禁止销售、
河南春申故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主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图书管理员共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用人单位、广大求职者:为切实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为我县求职人员提供更多优质岗位,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现潢川县人社局拟定
广大市民朋友们:日月开新元,携手谱新篇。春节即将来临。为给广大市民和返乡游子营造喜庆祥和、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潢川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在今年春节期间继续对交通管理工作实行柔性执法措施。一、自今日起至正
2023年春节将至,节日聚会、群体聚餐、外出旅游活动随之增多,这一时期是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期,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城乡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理饮食消费。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持续满足县域群众多样化核酸检测需求,经研究,自12月17日起对全县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关于公布潢川县医疗机构健康咨询和救治服务热线电话的通告
2022年12月3日,我县在对来潢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2年11月29日,我县在对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无症状感染者1:李某某,男,系河北省保定市返乡人员,现住潢川县双柳树镇老街。经报备,11月26日1
自2022年4月18日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潢川县“华美杯”“振潢有我·笔赞家乡”主题短视频文创大赛相关活动的通知》以来,得到了华美生态公司的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截止10月31日,共征集
2022年下半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并向潢川县教育体育局提交了教师资格认定资料,经现场确认,58人通过审核,即日起开始认领证书。一、免费邮寄由局工作人员联系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实后实行免费邮寄服务(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新要求,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局党组研究,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批、错峰恢复线下教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决定于11月9日在我县中心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时间和方式11月9日6:30-10:30,具体采样时间